一般规定
11.1.1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检查和验收活动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1.1.2 施工企业应配备和管理施工质量检查所需的各类检测设备。
11.2 施工质量检查
11.2.1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质量检查进行策划,包括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人员、时机、方法和记录。策划结果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11.2.2 施工企业对质量检查记录的管理应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11.2.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策划的安排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检查。
11.2.4 施工企业应对项目经理部的质量检查活动进行监控。
11.3 施工质量验收
11.3.1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策划并实施施工质量验收。施工企业应建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1.3.2 施工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内部验收,并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1.3.3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进行策划,并按规定加以实施。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施工企业就好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归档的工程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
11.4 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
11.4.1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对发现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控制的职责、权限和活动流程。
11.4.2 施工企业应对质量问题的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按照要求分别报告工程建设有关方。
11.4.3 施工企业应对各类质量问题的处理制定相应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11.4.4 施工企业应保存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验收记录,建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1.5 检测设备管理
11.5.1 施工企业应按照要求配备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需要采购或租赁检测设备,并对检测设备供应方进行评价;
2 使用前对检测设备进行验收;
3 按照规定的周期校准检疫设备,标识其校准状态并保持清晰,确保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方可用于施工质量检测,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
4 对国家或地方没有校准标准的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校准标准;
5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完好状态。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
6 在发现检测设备失准时评价已测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对检测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在使用前的确认和再确认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