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6.1.1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的配备、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明确各管理层次及有关岗位在施工机具管理中的职责。
6.2施工机具配备
6.2.1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施工机具,配备计划应按规定经审批后实施。
6.2.2 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
1 经营资格和信誉;
2 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供货能力;
4 风险因素。
6.2.3 施工企业应贪污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超消费施工机具质量及服务的要求。
6.2.4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根据规定施工机具需确定安装或拆卸方案时,该方案应经批准后实施,安装后的施工机具经验收合作后方可使用。
6.3 施工机具使用
6.3.1 施工企业对施工机具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