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过程应在设计的受控条件下实现,以满足计量要求。
受控条件应包括:
a) 使用经确认的设备;
b) 应用经确认有效的测量程序;
c) 可获得所要求的信息资源;
d) 保持所要求的环境条件;
e) 使用具备能力的人员;
f) 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
g) 按规定实施监视。
7.2.4 测量过程的记录
计量职能应保存记录以证明测量过程符合要求。
记录内容包括:
a) 实施的测量过程的完整表述,包括所用的全部要素(例如操作者、测量设备或核查标准)和相关的操作条件;
b) 从测量过程控制系统获得的有关数据,包括有关测量不确定度信息;
c) 根据测量过程控制数据的结果而采取的措施;
d) 进行每个测量过程控制活动的日期;
e) 有关验证文件的标识;
f) 负责提供记录信息的人员标识;
g) 人员能力(要求的和实际具备的)。
指南
对记录而言,测量过程控制中所用的消耗性物品,记录批号就足够了。
计量职能应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才允许形成、修改、出具和删除这些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