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程序
测量管理体系的程序应形成必要详细程度的文件,并经确认,以确保正确执行以及实施的一致性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制定新的程序或更改现有的程序应经授权批准并受控。程序应现行有效,需要时可获得和提供。
指南
技术程序的依据可以是已发布的标准测量方法或顾客、设备制造者的书面文件。
6.2.2 软件
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所有的软件应形成文件,并经识别和受控,以确保持续使用的适宜性。软件及其任何修改在启用前应进行测试和(或)确认,并经批准和存档。测试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以确保测量结果有效。
指南
软件可以有几种形式,如固化的(内置的),可编程的或成品供应的软件包。
成品供应的软件可以不要求测试。
测试可能包括:病毒检查,用户算法程序检查,或必要时为达到要求的测量结果而做的组合。
软件配置的控制可帮助保持使用软件的测量过程的完整和有效。通过复制件进行存档,非现场保存或采取其他保护程序的手段,保证其可获得和必要的可追溯性。
6.2.3 记录
应保存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信息的记录。应有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
指南
记录的例子如确认结果、测量结果、采购、操作数据、不合格数据、顾客抱怨、培训、资格或其他支持测量过程的历史数据。
6.2.4 标识
应清楚地标识测量管理体系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技术程序,可以单独地或集中地标识。应有设备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已确认用于某个特定的测量过程或某些过程的设备应清楚地标识或受控,以防止未授权使用。测量管理体系中所用的设备应与其他设备清楚地区分。
6.3 物资管理
6.3.1 测量设备
在测量管理体系中应提供并标识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所需的所有测量设备。测量设备在确认前应处于有效的校准状态。测量设备应在受控的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以确保有效的测量结果。用于监视和记录影响量的测量设备应包括在测量管理体系内。
指南
由于计量要求的不同,测量设备能被确认用于某些特定的测量过程,而不被确认用于其他测量过程。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可以从产品的规定要求或被校准、验证和确认的设备的规定要求中导出。
最大允许误差可通过参考测量设备制造者公布的规范或由计量职能来设定。
测量设备的校准也可由负责计量确认的计量职能以外的组织进行。
标准样品(标准物质)的特性可满足校准要求。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建立、保持和使用形成文件的程序来接收、处置、搬运、贮存和发放测量设备,以防误用、错用、损坏和改变其计量特性。纳入或撤出测量管理体系中的测量设备应有处理程序。
6.3.2 环境
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测量过程有效运行所要求的环境条件应形成文件。
应监视和记录影响测量的环境条件。根据环境条件所进行的修正应予以记录并用于测量结果。
指南
影响测量结果的环境条件可包括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尘埃量、清洁度、电磁干扰和其他因素。设备制造者为正确使用其设备,通常提供设备规范,给出测量范围、最大负载、环境条件限制等。
6.4 外部供方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对外部供方为测量管理体系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出要求并形成文件。应根据外部供方满足文件规定要求的能力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应规定选择、监视和评价的准则并形成文件,并记录评价结果。应保存外部供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记录。
指南
如果利用外部供方进行检测或校准服务,供方应当能按实验室标准,如GB/T 15481/ISO/IEC 17025证明其技术能力。由外部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需按规定要求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