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审核申请都必须提交一份设备审查申请表(参见附录1)。如果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申请服务,那么在申请后应尽快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传真或快递的方式进行提交。
每个申请都会依据接收日期进行记录和编号。审查服务将会依据审核员档期、效率和成本管理进行先到先得的原则实施。
每个申请都会依次指派审核专家。任务派遣的安排将会确保初次评估与后续审核的连续性。在适于进行现场评估时,已经被任命为协助评估程序的家畜和种子计划或家禽计划人员将会被派遣执行评估服务。
在指派审核专家后,每个新的项目都会获得一个唯一的项目编号。跟踪评估或现有项目相关通讯应使用之前设定的项目编号。肉禽设备项目编号的前缀为“M”(例如,M123456)。 为了维持整套设备或器具检验活动文件的完整统一性,整个评估程序应使用唯一的项目编号。除了首次评估外,它还可能包括多种跟踪报告、通讯、可能发生的现场评估以及设计的重新认证。
在完成评估报告时,所有相关数据项目都会被录入USDA 肉禽设备数据库并获得验证。
3.公示
当审核评估程序顺利完成后,并且证明审核的设备或器具型号符合适用的标准要求,那么申请人可以申请设备验收证书(参见附件2)。
4.列名
当顺利完成审核评估程序并且证明符合适用标准的要求,任何型号的设备或器具都会被纳入到核准肉禽设备清单。列名半年更新一次,可以从乳制品等级评定网页查询和获取。半年发布日期期间的列名增加和撤销都只能从网站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