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通过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来识别和处理实际的或潜在的不符合,包括:
a. 评审不符合或潜在的不符合;
b. 确定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的原因;
c. 评估采取措施的需求确保不符合不重复发生或不会发生;
d. 制定和实施所需的适宜的措施;
e. 保留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记录;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应与实际的或潜在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能源绩效结果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在必要时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改进。
4.6.5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记录,以证实符合能源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以及所取得的能源绩效成果。
组织应对记录的识别、检索和留存进行规定,并实施控制。
相关活动的记录应清楚、标识明确,具有可追溯性。
4.7管理评审
4.7.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或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
组织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4.7.2 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 以往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b. 能源方针的评审;
c. 能源绩效和相关能源绩效参数的评审;
d. 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以及组织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e. 能源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f. 能源管理体系的审核结果;
g.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h. 对下一阶段能源绩效的规划;
i. 改进建议。
4.7.3 管理评审的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下列事项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a. 组织能源绩效的变化;
b. 能源方针的变化;
c. 能源绩效参数的变化;
d. 基于持续改进的承诺,组织对能源管理体系的目标、指标和其他要素的调整;
e. 资源分配的变化。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准使用指南
A.1 总要求
本附录增补的内容完全是资料性的,目的是防止对本标准第4章要求的错误理解。本附录阐述第4章的要求,并与之相一致,无意增加、减少或修改这些要求。
依据本标准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改进能源绩效。因此,应用本标准的前提是定期评审、评价能源管理体系,确定改进的机会并付诸实施。组织可灵活掌握持续改进过程的速度、程度和时间进度,并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其他客观条件。
组织可依据范围和边界的概念自行决定能源管理体系所包含的范围。
能源绩效包括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所以组织可选择的能源绩效活动的范围广泛。例如,组织可降低能源需求、利用余热余能,或者改进体系的运行、过程或设备。
图A.1 对能源绩效进行了概念性的示意。
图A.1 能源绩效概念
A.2 管理职责
A.2.1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或其指派的代表在组织内部进行沟通时,要通过员工参与的活动,包括授权、激励、赞誉、培训、奖励和参股等来提升能源管理的地位。
组织在制定长期规划时应考虑能源管理内容,如能源资源、能源绩效和能源绩效的改进。
A.2.2 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可以是组织现有的、新录用的或合同制的员工。管理者代表可以负责全部或部分的能源管理工作。管理者代表的技术和能力要求可根据组织的规模、文化和复杂性而定,也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而定。
能源管理团队应确保能源绩效改进过程的顺利进行。团队的规模根据组织的复杂性而定:
— 对于小型组织而言,可以是一个人,如管理者代表;
— 对于较大组织而言,跨职能的团队能够采用有效机制,调动组织的各部门策划、实施能源管理体系。
A.3 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促使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和边界内得以实施和改进。能源方针应简明扼要,使组织成员能够快速理解并应用到工作中。能源方针的宣传可促进对组织行为的管理。
组织运输时所产生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可纳入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中。
A.4 策划
A.4.1 总则
图A.2是能源策划的过程图。该图不是为了展示某一个组织的策划细节。由于组织的不同或环境的不同会出现其他具体内容,因此能源策划图中的信息并不能够穷尽。
图A.2 能源策划过程概念图
本条款着重说明组织的能源绩效,以及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的手段。
设 定标杆是对能源绩效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的过程,目的是在组织内部及用能单位间评价和比较能源绩效。存在不同类型的标杆,可以是为了鼓励组织内部良好工作行 为的内部标杆,也可以是为了在设备、设施或相同领域中的具体产品和服务中建立最好的行业绩效而设立的外部标杆。设立标杆过程的过程可以在这部分或全部的要 素中实施。如果可获得相关的准确数据,标杆的设立可作为能源评审(见4.4.3)、能源目标和指标(见4.4.6)最终确定的有效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