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要求
组织应:
a. 按照本标准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体系和相关的文件;
b. 界定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并在有中关文件明确;
c. 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以满足本标准各项要求,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4.2管理职责
4.2.1 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应承诺支持能源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具体通过以下活动予以落实:
a. 确定能源方针,并实践和保持能源方针;
b. 任命管理者代表和批准组建能源管理团队;
c. 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所需要的资源,以达到能源绩效目标;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业技能、技术和财务资源等。
d.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
f. 在内部传达能源管理的重要性;
h. 确保建立能源目标、指标;
j. 确保能源绩效参数适用于本组织;
l. 在组织长期规划中考虑能源绩效问题;
n. 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测量和报告能源管理的结果;
p. 实施管理评审。
4.2.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代表,无论其是否具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应包括: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 指定相关人员,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
c.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绩效;
d.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e. 确保策划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以落实能源方针;
f. 在组织内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
g. 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
h. 提高全员对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的认识。
4.3 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应阐述组织为持续改进能源绩效所作的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能源方针,并确保其满足:
a. 与组织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特点、规模相适应;
b. 包括改进能源绩效的承诺;
c. 包含提供可获得的信息和必需的资源的承诺,以确保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
d. 包括组织遵守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e. 为制定和评价能源目标、指标提供框架;
f. 支持高效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及改进能源绩效的设计;
g. 形成文件,在内部不同层面得到沟通、传达;
h. 根据需要定期评审和更新。
4.4策划
4.4.1 总则
组织应进行能源管理策划,形成文件。策划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并保证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策划应包含对能源绩效有影响活动的评审。
注:关于能源策划的概念图如图A.2 所示。
4.4.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渠道,获取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确定准则和方法,以确保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于能源管理活动中,并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管理体系时考虑这些要求。
组织应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评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3 能源评审
组织应将实施能源评审的方法学和准则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能源评审,评审结果应进行记录,能源评审内容包括:
a. 基于测量和其他数据,分析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包括:
— 识别当前的能源种类和来源;
— 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情况和能源消耗水平。
b. 基于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分析,识别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等,包括:
— 识别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和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 识别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其他相关变量;
— 确定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的能源绩效现状;
— 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c. 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识别结果须记录。
注:机会可能与潜在的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其他可替代能源(如余能)的使用有关。
组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进行能源评审,当设施、设备、系统、过程发生显著变化时,应进行必要的能源评审。
4.4.4 能源基准
组织应使用初始能源评审的信息,并考虑与组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消耗特点相适应的时段,建立能源基准。组织应通过与能源基准的对比测量能源绩效的变化。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 能源绩效参数不再能够反映组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情况时;
b. 用能过程、运行方式或用能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
c. 其他预先规定的情况。
组织应保持并记录能源基准。
4.4.5 能源绩效参数
组织应识别适应于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能源绩效参数。确定和更新能源绩效参数的方法学应予以记录,并定期评审此方法学的有效性。
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进行评审,适用时,与能源基准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