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审年度计划: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年度内审计划,明确审核组织、审核的目的、范围、时间与频次,每年1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内审频次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
2)内审小组:每次内部审核前,由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长须具有内审员资格和组织策划能力),由审核组长负责内审组织实施工作。审核组长选择内审员,审核组成员应由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3)内审实施计划:由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成员编制审核专用文件,并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包括:1)制定审核实施计划,明确本次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受审核部门及日程安排,并对审核组成员进行分工,分工时注意审核员与被审核区域工作无直接责任。2)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3)提前一周将审核实施计划下发至相关部门。
4)受审核部门准备工作:受审核部门在收到审核实施计划之后,如对审核的日程安排及审核项目或其他方面有异议,可在审核开始3天之前通知审核组,协商解决。受审核部门在确认审核实施计划之后,指定陪同人员并做好部门内准备工作。
5)现场审核:审核前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管理者代表、审核组全体成员、受审核部门代表及主要工作人员参加。审核员按照审核计划安排及内部审核检查表项目,通过面谈、现场观察、查阅文件记录,收集客观证据,做好现场审核记录。所有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组应举行审核组会议,总结整个审核过程,确定所有的不合格项。
6)不符合报告:在所有现场审核结束后举行末次会议,参加人员应与首次会议相同。审核组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报告,介绍审核总体情况,宣布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报告。
7)纠正措施制定与实施:对于内部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审核组应在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中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受审核部门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由审核组进行跟踪验证执行效果,跟踪检查见《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