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需要进行初审的企业都可在2017年10月1日前进行ISO/TS 16949的认证,但ISO/TS 16949的证书将在2018年9月14日失效。
自2017年10月1日起,企业只能进行IATF16949标准的审核与认证。需要进行IATF 16949初审的企业在确定审核天数时,可根据以下天数酌情减少:
具备有效ISO 9001认证的企业
从现有ISO 9001:2015升版为IATF16949的第二阶段审核天数最多不可减少超过30%初次审核人天。(参照IATF规则,5.2章)
企业需接受为其进行ISO 9001:2015审核的认证机构安排的IATF 16949审核。
升版优惠政策对具备有效ISO 9001:2008认证的企业并不适用。初审第二阶段审核时间必须按照规定不可减少。
具备现有有效ISO/TS16949符合证明函的企业
参照IATF规则5.4章节,升版优惠政策对具备有效ISO/TS 16949符合证明函的企业并不适用。初审第二阶段审核时间必须按照规定不可减少。
之前具有ISO/TS 16949认证但并未按时再认证审核的企业
对于具备之前已撤销的ISO/TS 16949认证的企业,根据规定,初审第二阶段的审核时间不可等同于再认证审核时间,审核时间需与初审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