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定对重大环境影响的监督和测量程序和责任人。
2.范围
本公司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
3.职责
办公室为监督和测量程序的主管部门,其余部门配合。
4.工作程序
4.1监测依据和方法
4.1.1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4.1.2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4.1.3注意这些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
4.2环境要素监测计划表
4.2.1由办公室与监测单位协商后制定《环境要素监测计划表》。
4.2.2《环境要素监测计划表》须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环境要素监测计划表》应发放到相关部门。
4.3水、空气、噪音、废弃物及化学物品的监测。
4.3.1由授权的国家监测单位进行定期测量,或当产品、服务和活动发生变化时进行重新测试。
4.3.2办公室负责与外部环保部门联系,检查定期监测结果并与法规要求进行比较。当水、空气、噪音及废弃物中任一项不合格时,立即通告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并负责保存所有监测记录。
4.3.3办公室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改进。
4.3.4由办公室负责跟踪验证。
4.4监测
4.4.1排水监测:参见S/ZY02-446-03《水污染控制程序》
4.4.2废弃物监测:参见S/ZY02-446-05《废弃物控制程序》
4.5监测设备
4.5.1必须配备与测量要求相一致的监测设备
4.5.2监测设备必须经校正达到一定精度方可投入使用
4.5.3必须妥善地维护和正确使用监测设备,使其处在完好状态
4.5.4监测设备一旦失准,应立即仃用进行修理,并校正到所需要的精度
5.相关文件
S/ZY02-446-01《空气污染控制程序》
S/ZY02-446-02《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S/ZY02-446-03《水污染控制程序》
S/ZY02-446-05《废弃物控制程序》
S/ZY02-446-07《化学物品管理程序》
6.记录
ZY451-01-01 《环境要素监测计划表》
ZY451-01-02 《环境监测设备一览表》